我一共參加過兩次遊行。
一次是在 2017 年義大利的基督教遊行,紀念五百年前的宗教改革。我們從米蘭大教堂出發,一路唱著詩歌,一路向路人展示一條寫著「Dove c’è lo Spirito del Signore, lì c’è libertà.(主的靈在哪裡,那裡就有自由)」的布條。
十六世紀初,天主教的腐敗到了高峰,教會在歐洲大規模販售贖罪券,聲稱只要花錢買券,就能少受地獄之苦。馬丁·路德憤而把《九十五條論綱》釘在德國維滕堡教堂的大門上,在沒有 TikTok 和小紅書的時代,發出了最強烈的質疑。
在義大利舉行宗教改革遊行,本身就是一種宣告。它對天主教為主流的社會傳遞路德的聲音:唯有聖經,而不是教宗,才是信仰與實踐的最高權威;每個人都能自己禱告、讀經,坦然無懼地來到主面前尋求赦免,而不需要透過神父。

第二次是這個月初,我在泰國參加的曼谷驕傲節遊行。隊伍從國家體育場出發,來自不同國家的 LGBTQ+ 團體浩浩蕩蕩踏上拉瑪一世路。沿途穿越最熱鬧的暹羅商圈,最終抵達 CentralWorld 前的十字路口。
每支隊伍都揮舞著不同的色彩與旗幟,象徵 Born to be Loved/Me/Part of One/Create & Inspire/Generations,慶祝婚姻平權,展演自愛與歸屬。
這場遊行不只是視覺的饗宴,更因為泰國在今年一月正式成為東南亞第一個、亞洲第三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,而具有歷史意義。它是一場公開的政治宣示,是一個社群、一個國家向全世界集體宣告:「Born This Way(生來如此)——我們在這裡,我們無所畏懼,我們本來就是這樣。」

遊行,原本就是民主國家常見的公共表達形式。它是一群知道「我是誰、我要什麼」的人,在街頭齊聲表達「我們是誰、我們相信什麼」。而我參加的這兩次遊行,價值與訴求可說南轅北轍。
這當然一定程度上是因為我長久處於自我認同和「我是誰」的掙扎和孤獨中:一方面嚮往理性與秩序,一方面又被內心本能的渴望拉扯。更多時候,我徘徊其間,被虛無主義吞噬。
比起外在的集體表達,遊行對我來說更像是一種尋找歸屬感的方式。它是一面鏡子——我希望藉由被別人看見,來看清楚自己是誰。可惜遊行本身並不提供答案,群體的聲音再大,也無法替我喊出我自己的名字。

如果潑水節是一場大考,那驕傲節就像是小考。節慶的氛圍從遊行一路蔓延到城市角落。深夜裡,在 Silom Soi 2 的街道上,異性戀反而成了少數,真正的曼谷時刻才剛開始。
我們鑽進 Beef、G.O.D、DJ Station,點上一杯長島冰茶。當微醺取代了防備,當「我可以是誰」取代了「我不可以是誰」,當理性讓位給身體原始而自由的能量,我在遊行中渴望尋找的答案,已經呼之欲出。
隨著 APT. 的節奏舞動,在擁擠的人群中穿梭、觸碰、連結,不需要語言。那一刻,歸正神學也好、各種主義也好,全都瓦解。那些先於體驗的理論帶來的束縛與秩序,全被拋開。身體先於頭腦找到答案,以單純的存在回應世界。

旅程的最後,我和同伴一致認為,《流浪者之歌》裡最美的一段,是悉達多離開佛陀所在的祇樹給孤獨園,去向迦摩施瓦彌學習經商權謀,向迦摩羅學習情慾的祭禮。
正如曼谷最美的片段,也不在遊行,而是在酒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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